網路影音到底應該多長 才能打到「甜蜜點」?
要先問你們啊:你覺得你可以忍受看手機影片不停機多久才會覺得眼睛痠?
「網路影音應該有的長度」其實是我轉行後得立馬搞懂的第一個問題。因為對我的工作來說,網路影音是重要的行銷工具。
我心裡非常清楚,「網路影音」不等於「電視節目PO上YouTube」。但老實說,除了這個很大的「不等於」,其他的我得從頭開始想。
我的轉行大挑戰是:我得把一支一小時的影片放上網,還得假設很多人會在「網路」上觀看。
當時的背景數據是:台灣「行動網路」與「PC網路」的流量還沒發生死亡交叉。而當時台灣的傳統媒體,普遍上提到「網路」,通常指的是「PC網路」而非「行動網路」。
所以在2015年初,大家想像的觀眾行為是這樣的:桌機螢幕的角色是「電視機」;所以觀眾都會乖乖在電腦前看影片。
而同一時間,紐約時報也在自家影音網站上推出一些15-30分鐘不等的影片,當然也有55分鐘長片。但我們還是無法準確測量觀眾的行為與這些影片的關係。所以有一天我就幹了一件事:乖乖在手機上看完一支一小時的影片,不停機。這像是一個活人行為實驗。之後呢,我的眼睛痛了三天。這個故事的教訓是:如果不想讓自己提早失明,一定不會有人幹我這種蠢事。
所以,基於眼睛的疼痛,我得到的答案是:「短影音」才是對的。
但到底是多短呢?
當然,已經有比我聰明一百倍的研究機構公佈各種網路影音長度的分析數據。這時華郵影音已經在做一種叫做「59秒新聞短影音」的東西了,並宣稱這種產品為其影音網站帶來很不錯的流量。然後,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有很多數據與產品,也都先後支持了「短影音王道」這件事。而它背後反映出的是「影音產品與人類行為的供需匹配」:它能因應並填補人們行為與場景互動而產生的變化,也就是「時間碎片」:例如住家->通勤->辦公室->用餐->辦公室->等開會。這個人每一次移動,就代表產生一塊時間碎片。
所以「短影音」就剛好是填補了人類行為中的「時間碎片」的塞劑。所以觀眾看短影音的時候,是在手機上用得多。
目前盛行的OTT,我認為基本上就是時間碎片塞劑的延伸。你昨天在家裡沒看完的「現代啟示錄足版」,隔天你帶在口袋裡繼續看,上午工作,午餐繼續看,開會偷看。回家後繼續上電視看。
無論觀眾使用什麼樣的載體/工具,在什麼樣不同的平台上觀看影片,我們還是不能忘記一個人類的基本行為:當他使用這項工具的時候,是否會感到舒服呢?
Google提出黃金三分鐘是目前最好的影音廣告規格。過去「30秒」一直是電視廣告(TVC)的黃金秒數標準,且最能吸引消費者目光。另外也有研究機構也提出另一種數據主張:30秒左右長度的影音廣告,有80%的消費者停留觀看廣告的最長秒數,平均在13秒。
所以,你要用多少時間把你的好故事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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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三分鐘用影音說好故事:對於想從事影音廣告的品牌主來說,網路影音比起電視廣告更能把故事說完整。而根據過去一年台灣網友的喜好來看,「三分鐘」的網路影音廣告不僅能維持網友目光,更能把故事說好說完。
2015年最成功廣告影片排行榜中的五支影片平均長度也超過三分鐘,可見消費者對於能夠完整傳遞故事情節的廣告越來越有收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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